(6)原始记录中法定计量单位要规范使用。
错误写法如KN,mpa,mPa等。
法定计量单位中对单位和词头符号的书写有着严格的规定:
(i) 单位和词头的符号所用字母一律为正体。
(ii)单位符号字母一般为小写体,但如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者,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为大写体。例如:秒S;[小]时h;赫[兹]Hz;瓦[特]w;帕[斯卡]Pa。
(iii)词头的符号字母,当所表示的因数小于10^6时为小写体,大于10³时为大写体。例如:千10k;兆10M。
(7)原始记录,记录需要完整,例如对一些实验现象的描述。
(8)原始记录签字。
准则要求在原始记录上签字的人是,抽样人员(如果有),操作人员,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。
(9)数值修约应符合标准要求